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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人工智能+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慧丽    发布日期:2024-12-26    查看:253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申报要求

1.课程负责人须为学院在编在岗教师,原则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讲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已讲授申报课程至少2个完整教学周期,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良好,具有人工智能领域相关研究基础,确保课程及时投入应用并持续更新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无师德师风问题和学术不端行为,鼓励跨学科、跨学院多教师联合申报。

2.每位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团队成员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2

3.课程资源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

4.鼓励人工智能相关的专业课程申报。

建设要求

“人工智能+课程”建设项目为人工智能赋能课程,需赋能课程教学各环节,能够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教学内容与教学设计、教学资源与教学场景、教学方法与学习方式、教学评价与学情分析等进行改革创新,全方位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人工智能赋能课程建设: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更新教学理念与教学内容,辅助课程教学组织设计,优化教学备课方式,整合包括微视频、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文献资料等富媒体教学资源,与数字化教材等改革工作联动推进,提升学生学习体验。

2.人工智能赋能课程教学: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服务研讨式、问题驱动式、项目式等教学方式实施。研究基于人工智能的课程教学考核评价办法和学习效果评估标准,利用人工智能工具自动评估学生的作业、考试和其他学习成果成效。

3.人工智能赋能学生学习支持: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引入智能助教等,为学生提供实时的交互式学习和练习环境、个性化学习建议和难点解析,引导学生批判性、验证性、对照性地运用人工智能生成的结果。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兴趣,智能推荐相应的教学资源,促进自主学习,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4.人工智能赋能教学评价和学情分析:利用大数据、大模型等对学生学习行为和表现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进行实时的学习体验调查,提供及时的学情分析和教学评价反馈,更好地了解学生需求、优化教学方法、调整教学策略。

5.人工智能赋能课程思政教学:推进人工智能在课程思政建设中的应用,将“智能”技术融入课程思政设计及实施的各环节。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开展智能备课、辅助教学设计,评级完善课程思政教学方案。深入挖掘和展示人工智能蕴含的思政元素,弘扬科学家精神和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构建具有正确价值导向、伦理准则和社会公德的课程思政元素图谱。

立项与结题

1.各二级学院(部)应做好本单位人工智能赋能教学的课程建设规划,鼓励教师积极投身课程的数字化、智能化资源建设及应用,并对立项课程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资源支持。

2.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立项6-10门左右“人工智能+课程”,建设期为1年,最迟于2026年春季开课。

3.获得立项的“人工智能+课程”建设项目,经费共计3/门,项目立项后学院先拨总经费的50%,通过终期验收后拨付总经费的50%。“人工智能+课程”的建设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人工智能+课程”建设的相关开支,其中课程资源、知识图谱、AI工具等制作经费不少于70%

4.立项课程结题须提交结题报告1份,包括人工智能技术在课程中的应用、课程的教学设计改进、课程实施效果等形成至少一节示范课堂和一个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下的典型案例通过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总结呈现;同时提交课程大纲及讲义。

政策支持

1.学院定期举办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相关教师培训、交流活动,为立项课程教师提供学习支持,并对优秀案例进行展示推广;

2.对建设成效突出、育人特色明显,形成可复制经验或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立项课程,学院将优先推荐后续相关教学建设项目。

材料提交

各二级学院(部)负责组织内部的推荐遴选,通过推荐遴选的申报人请于1122日前登录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网络教学平台(http://zjczjut.kypt.chaoxing.com/),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人工智能+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及必要佐证材料。

各二级学院(部)相关管理人员请于1127日前登录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网络教学平台完成材料审核,同时将排序后的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部(行健楼319室)。



材料提交时间:
2024-11-11至2024-11-22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