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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学院第三阶段一流本科专业点申报
发布者:质量工程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4-04-30    查看:271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院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专业人才培养有特色,在同类院校中有影响力。

2.专业管理规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3年未出现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或重大教学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以OBE理念进行专业建设与改革,成效突出。

4.师资队伍水平高。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开展广泛,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专业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达到80%以上(艺术类不低于70%),专业教师近5年内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建设项目,近3年教授给本科生上课比例达到100%。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活动。毕业生就业率和满意度高,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近3年专业学生计算机二级通过率高于学院下达给所在二级学院的任务指标,获得学科竞赛(A类赛事)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2),且发表B类及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获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1)或获立项市厅级及以上学生科研项目(排名第1)。    

二、申报程序

1.有意向申报的专业负责人请于4月27日前登录超星质量工程平台(网址:http://zjczjut.kypt.chaoxing.com/),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报书,其他佐证材料请打包成1个压缩包,命名为“佐证材料”并单独以附件形式上传。

2.各二级学院请于4月29日前登录超星质量工程平台完成材料审核,同时将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经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并盖章)、佐证材料(胶装一本)报送教务部(行健楼319)。联系人:沈老师,电话:81112765。

3.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教务部审核后,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行评审,确定院级第三阶段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4.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三、项目管理

1.院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分三批立项,本批次立项2-4个,建设周期为4年,立项专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附件2)。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者,应及时提出延缓建设期申请(一般不超过1年),并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由所在二级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部审核备案。

2.院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立项后,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年度建设计划和经费使用计划。教务部将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3.院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由二级学院进行管理,中期检查、终期验收由二级学院、教务部组织实施,建设要求参见《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基本要求(修订)》。未达到预定建设要求的进行整改,达到后继续建设,整改后达不到预定要求的将终止项目。

4.完成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后,由所在二级学院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行全面总结,提交评估报告。

四、其他事项说明

1.专业教师3年内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或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或没有使用配套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实行一票否决。

2.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直接认定为院级一流本科专业。

希望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院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



材料提交时间:
2024-04-16至2024-04-28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